“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无权查证或无法查证的一律取消。”
8月22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全省将对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开具的各类证明进行统一清理规范,解决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通知,清理范围为市、县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要求群众到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开具的各类证明事项。除五种“一律取消”情况外,对必要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对因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暂时不能取消的,应设置过渡期,明确取消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