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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底 沈阳将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时间:2017-09-05

  到2020年底,沈阳将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市内七区按“1+2+0.5”方式进行试点,“1”代表需强制分类的有害垃圾,“2”代表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0.5”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餐厨垃圾。全市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将达到500个。

  《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拟近日出台。该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沈阳全面启动并推广深化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逐步完善餐厨垃圾收运系统、有害垃圾收集处置系统、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系统。同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政策体系、运行管理体系、执法监督体系,实现市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届时,将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单位)500个,全市餐厨垃圾分类达到320吨/日。

  目前,沈阳50%的非物业小区和79%的物业小区,市级党政机关、市属学校及幼儿园、市属医院已经完成了分类垃圾桶配备工作。沈阳市内七区已经设立了大约400个示范小区和示范单位。

  按照方案,沈阳将在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将按照“1+2+0.5”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其中,有害垃圾将强制分类。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等。

  今年年底,沈阳将全面推进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进行垃圾分类。

  今年年底,沈阳还将全力推进有害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源头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衔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单位范围。到明年年底,沈阳将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规划,开展餐厨垃圾分类试点,启动有害垃圾分类试点。

  根据日前辽宁近日发布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到2017年底,沈阳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5%,制定公布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品种目录。明年,沈阳城区增加30个示范小区,明年底,沈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到2019年底和2020年底,这个数字将达到30%和3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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