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力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到本月底全面完成城管执法机构综合设置等多项改革任务
到本月底,我省要全面完成城管执法机构综合设置、集中行使住建领域的行政处罚权、整合形成数字城管平台等多项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任务。9月4日,记者从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现场会暨业务培训会议上获悉此消息。
今年5月,我省印发了《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省级顶层设计,对指导各市县改革作出了总体安排。省政府还成立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各地开展改革工作。
据省住建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我省市县城管执法工作有着较好的基础:城管执法机构设立起步较早,已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执法机构体系,在全省14个省辖市中,13个市已设立独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并培育发展了城管执法队伍。但我省城管执法工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通过对现行体制机制进行改革来调整解决。
省住建厅作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积极贯彻部署有关政策,指导各市县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转发、制发了关于执法车辆、统一服装标志、执法全过程记录、“强转树”专项行动、城管执法办法、执法人员培训等20多个文件,使改革工作落实到基层。同时,结合我省实际,组成城管执法研究组,研究系统存在问题和机构框架,积极探索适合我省城市管理执法的架构模式和工作的方式方法,为各地改革方案出台提供指导,推进城管执法及其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高频次开展督查检查和工作指导。
下一步,我省将全力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重点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做好机构建设、队伍建设、保障建设和法规建设体系,并做好市政管理、公共空间管理、城市交通管理、人居环境管理、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应用管理、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全面完成今年重点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