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辽宁新闻

9月起本溪主城区禁燃烟花爆竹

时间:2017-09-06

  多年以来,每当家有红白喜事或门店开业,本溪市民习惯于通过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来彰显仪式感。不过,从9月1日起,这一沿袭已久的习惯将被《本溪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在主城区全面叫停。为了从源头斩断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条例》同步禁止了在主城区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条例》规定,本溪市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的多个街道社区被列为禁放区,禁放区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者,将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禁放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零售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烟花爆竹的单位不得向禁放区范围内批发销售烟花爆竹,违者将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条例》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等途径,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和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查证属实的举报行为有关部门将给予奖励。

  • 上一篇:辽宁省已推出小微企业专属金融产品100多种
  • 下一篇:东北首家无人便利店落户大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