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扎实推进精准脱贫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陈求发主持会议
9月11日,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在辽宁人民会堂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今年以来全省精准脱贫工作,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陈求发主持会议。
李希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省上下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迎难而上、苦干实干,脱贫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全省剩下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都是最难啃的硬骨头,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攻克最后贫困堡垒的艰巨性不容低估。
李希强调,面对艰巨繁重的脱贫攻坚任务,全省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以更加明确的责任、更加精准的举措、更加严实的作风,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以精准脱贫的扎实工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李希强调,进一步推进我省精准脱贫工作,一是要把握正确方向,在坚持精准上下功夫。强化精准识别,对于遗漏、返贫和新致贫的及时纳入,脱贫的及时调出。强化责任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二是要聚焦贫困根源,在加强产业带动上下功夫。切实把产业扶贫作为主攻方向,继续加大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需求,因地制宜选准项目、找准路子。通过发展专业合作社、“党支部+劳动力”等形式,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组织化程度。三是要创新工作举措,在丰富脱贫攻坚方式上下功夫。把教育扶贫作为治本之计,切断贫困代际传递。把医疗扶贫作为基本保障,努力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把社会保障兜底扶贫作为基本防线,对无法依靠产业扶贫和就业帮助等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把异地搬迁扶贫作为重要补充,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有力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尽快完成因灾倒损房屋重建,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四是要培育内生动力,在扶智与扶志上下功夫。做好对贫困群众的思想发动、宣传教育、感情沟通工作,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通过传授经验、输送知识、培养技能等手段,加大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培育力度。五是要凝聚各方力量,在形成攻坚合力上下功夫。继续组织好省(中)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坚持省领导联系贫困县、市领导联系贫困乡、县领导联系贫困村、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制度。坚持“一人驻村,单位全员帮扶”制度,帮助扶贫对象谋划一批好项目、好产业。创新社会帮扶制度,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六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和党政同责,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贫困县党政班子和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特别要选好配强一把手,精准选配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高度关注非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工作,确保不让一个贫困户掉队。强化督查巡查,敢于较真碰硬,严肃问责追责,确保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陈求发在讲话中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紧紧围绕全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强化主体责任,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相关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分工方案,继续突出本行业脱贫攻坚政策的实效,各负其责、尽职尽责,坚决把各项脱贫攻坚政策落到实处。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开展自查自纠、追责问责,建章立制、源头整改。要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金融扶贫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起来、集中使用,确保每一分扶贫款都用在贫困人口脱贫上。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强化各级政府分配、使用和监管责任,完善公告公示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要对已经销号的贫困村继续坚持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确保稳定脱贫。要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查制度,加强督查问责,综合利用纪检监察和财政、审计监督成果,对脱贫攻坚成效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考核评价工作,扎实推进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副省长崔枫林作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报告。锦州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省教育厅、民政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农委、卫生计生委作书面表态发言。
省领导易炼红、刘焕鑫,大连市市长肖盛峰出席会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中)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市、县(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举行。各市、县(市、区)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