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陶阳报道 利用货币化安置的棚改模式,打通棚改与房地产市场销售通道,不但迅速改变了棚改居民的居住条件,也为房地产市场去库存作出重要贡献。9月28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沈阳市今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全部完成,达到12040户(套),货币化安置率达100%。
棚改货币化安置模式是将棚改与商品住宅销售对接,由货币补偿、政府购买商品住宅、政府搭建平台组织棚改居民购买三种安置方式构成的。此模式极大缩短了居民的安置周期,也进一步提升了棚改居民的居住环境质量。目前,棚改“沈阳模式”已得到住建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据介绍,沈阳市在充分尊重百姓意愿的前提下,加大了货币化安置力度:货币补偿标准在市场评估价基础上上浮20%至30%,选择货币补偿另行奖励1万元/户,同时在充分了解掌握被征收居民回迁安置房屋的户型、面积、价位、地点以及套数等需求基础上,由各区政府通过招标采购,用商品住房进行安置。
为保障棚改工作顺利开展,今年沈阳市将这项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县(市)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各区、县(市)政府主要领导是棚户区改造第一责任人。
目前,沈阳市已经组织各区、县(市)抓紧编制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2018年,沈阳市还将因地制宜推进货币化安置,与房地产住宅消化周期相结合,合理控制货币化安置比例。对于棚改居民最关心的补偿款能否及时发放的问题,沈阳市仍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申请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目前,贷款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开始,将全力保障补偿资金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