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经淼报道9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十八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将于2018年1月届满。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18年1月12日前选出。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619名,与十二届相同。其中,沈阳市85名、大连市61名、鞍山市37名、抚顺市29名、本溪市21名、丹东市26名、锦州市32名、营口市25名、阜新市21名、辽阳市21名、铁岭市30名、朝阳市33名、盘锦市17名、葫芦岛市28名、中国人民解放军25名,其余128名由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律另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