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辽宁省工商局上半年成品油市场抽查检验结果显示,包括沈阳北方石油公司香炉山加油站、盖州市太阳升加油站、凤城市凤顺加油站等在内的39个加油站52批次汽、柴油油样不合格。
此次抽查的成品油为市场上流通的车用92#、95#乙醇汽油及0#、-10#车用柴油。其中,17批次92#车用乙醇汽油、2批次95#乙醇汽油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为乙醇含量不达标,硫含量超标,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超标。32批次0#车用柴油和1批次-10#车用柴油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主要为硫含量不合格、闪点低于标准值。
汽车成品油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汽车发动机的使用寿命以及人身安全。乙醇汽油辛烷值不合格容易造成发动机有敲缸声,动力下降,严重时发动机损坏发生机械事故;闪点太低的柴油一旦外溢,遇明火接触会立即发生燃烧甚至爆炸,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辽宁省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39个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辽宁省工商局提示,正常环境下,汽油为无色透明无杂质液体,偶尔略带淡黄色;不买颜色重,发红、发绿,甚至发黑的汽油。消费者要提高自身保护意识,在加油时尽量到正规加油站加油,不要贪图便宜,加油时应主动向加油站索要发票,并予以保存,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同时也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申请维权。《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如果您驾驶的是汽车或摩托车,请拒绝加油站对您的爱车加注普通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