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辽宁新闻

省政府将派出8个督察组分赴各市开展大气督察

时间:2017-10-18

  10月16日,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为进一步保障我省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从今年10月到明年3月,我省将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督察。省政府将派出8个督察组,由省发改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赴14个市开展督察。

  据介绍,各督察组每月至少到各市督察一次,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秸秆焚烧高发期等,进驻各市现场督察指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察内容主要包括燃煤锅炉淘汰和改造情况、扬尘综合整治情况、秸秆禁烧管控情况、工业企业治理情况、机动车污染防治情况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本次督察将严格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对在督察期间发现的秸秆焚烧管控不力、未按要求及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以及其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城市,督察组将提请省政府对有关市政府领导进行约谈,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为监督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在督察中发现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和工业企业,督察组将责成相关市政府对企业进行处罚,必要时将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绿色信贷限制等措施;对于不符合扬尘控制要求的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煤场和灰场、港口散装码头、露天开采的矿山和尾矿库等,各督察组将责成相关市政府对企业进行处罚并采取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等方式严肃处理。督察组还将督导各市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实时公布空气质量状况,曝光违法排污企业,强化公众参与和监督。

  省政府将根据各地区督察情况,听取各督察组汇报,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

  • 上一篇:党的十八大以来辽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述评
  • 下一篇:辽宁远大打开“一带一路”沿线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