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出境旅游领队证核发、临时导游证核发、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等。
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调整行政职权事项50项,其中取消28项、下放18项、调整管理方式4项。
决定要求,对于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对于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做好承接工作,制定、公开办事指南。
取消事项包括“出境旅游领队证核发”“临时导游证核发”“举办攀登山峰活动审批”“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认定”“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的征收”“辽宁省企业管理进步成果奖励”“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初审”“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资格确认”“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定点的确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初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