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日是第30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戒毒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司法部戒毒局<关于在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开展“世界艾滋病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辽宁省强制隔离戒毒所于2017年11月20日至24日在所内开展了主题为“共担防艾责任、共享健康权力、共建健康中国”的宣传周系列活动。
一是在所内开展戒毒人员艾滋病初筛工作。吸毒人员是艾滋病毒感染的高发人群。强制隔离戒毒所由于场所封闭、人员密集,一旦有戒毒人员感染艾滋病病毒未被及时发现或采取相应措施,将会造成严重后果。我所于2017年11月22日,邀请沈阳市大东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来所,对在所的全体戒毒人员进行了艾滋病初筛工作。此举,一是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十九大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行动,进一步健全和夯实我所强制隔离戒毒基础工作。二是为此次“共担防艾责任、共享健康权力、共建健康中国”的宣传周系列活动进行预热,教育引导戒毒人员“抵制毒品,从我做起,远离艾滋,健康生活”。三是消除所内安全隐患,实现“六无”目标,确保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
为进一步推进戒毒场所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对外宣传,与教育部门建立艾滋病预防宣传合作机制,11月23日,我所携手沈阳市光明学校(孤儿学校)开展了“抵制毒品,从我做起,远离艾滋,健康生活”的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当天,来自沈阳市光明学校的170余名师生首先参观了戒毒人员生活区、心理矫治区、康复训练区,了解了戒毒人员在戒毒所内的戒毒情况和生活学习等情况。
师生随后参观了全省禁毒教育基地和“二十四孝”图展。由历代二十四个孝子从不同角度、不同环境、不同遭遇行孝的故事对学生开展传统孝道教育。
参观省禁毒教育基地通过静态图文展板、影视宣传片、动态触摸屏、仿真道具、雕塑等形式,生动的向广大师生展现毒品的危害以及毒品与艾滋病的关系。
参观结束后,由我所的两名在戒人员王某和惠某现身说法,分别讲述了自己的违法经历和重新做人的心路历程,他们都曾有过美好的青春年华,由于交友不慎,沾染了许多不良恶习,抽烟喝酒、打架斗殴、结交狐朋狗友等。第一次吸毒飘飘欲仙,以后便不能自拔,坠入了让人难以摆脱的毒魔深渊,直至送到省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面对高墙内的生活,他们都曾失去信心,自暴自弃,后在警察的教育和挽救下,懂得了以前的行为不仅给自己带来痛苦和灾难,给亲人带来伤害,给家庭带来破裂引发妻离子散,也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戒毒人员王某动情地说:“我以一个失足者的经历告诫大家,为了自己的生命,为了挚爱的亲人、为了光明的前程,请拒绝毒品、远离艾滋、健康生活!”深深地触动了每一个受众者的内心。
本次活动的开展,让即将离开学校,走向社会的孤儿学生们充分了解了抵制毒品、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掌握了日常生活中的自我保护技巧,同时也是我所对外宣传戒毒、防艾抗艾工作向社会的进一步延伸,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开展“艾滋病及其防护”专题讲座和艾滋病防护知识竞赛。为使戒毒人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11月24日,我所邀请了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与性传播疾病防治所王莉所长来所,为戒毒人员做“艾滋病及其防护”的专题讲座。
辽宁省司法厅戒毒局郎春英副局长、省强戒所刘安明所长及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全程参加活动。
王莉所长首先向在所的戒毒人员发放了艾滋病防治手册,接着用生动的事例和大量的数据以及令人触目惊心的图片,结合戒毒实际,为大家讲解了艾滋病的致病原理、发病状况、传播途径和防治措施,使戒毒人员深刻了解艾滋病的危害以及有效防止艾滋病的具体措施。
随后进入艾滋病防护知识的答题竞赛环节。王莉所长作为主裁判,在戒毒人员回答问题的过程中,穿插解答艾滋病的防护防治知识,现场气氛活跃,使戒毒人员更加牢固地掌握了防艾抗艾知识。
依法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是法律赋予戒毒场所的权利和义务。本次开展“共担防艾责任、共享健康权力、共建健康中国”的宣传周系列活动,不仅是进一步推进戒毒场所预防艾滋病教育防治工作防范深入开展的一次有益举措,也使戒毒人员进一步了解了吸毒与艾滋病之间的关系及危害。下一步我所将通过探索多元化的方式,创新具有戒毒场所特色的防艾抗艾宣传模式,以强有力的宣传方式和科学内容,建立戒毒人员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关爱健康,关爱生命,营造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环境,促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全面开展。法制日报、辽宁法制报、辽沈晚报和北国网等媒体均对此次活动进行采访,进一步扩大了宣传防艾抗艾工作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