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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一男子无证醉驾被查 竟还要贿赂交警

时间:2018-02-27

原标题:本溪一男子无证醉驾被查 竟还要贿赂交警

本溪一男子无证醉驾被查 竟还要贿赂交警

2月21日晚,郭某因无证驾驶还醉驾被交警当场查处,为逃避责任,竟然想出拿钱贿赂交警的想法。日前,郭某因无证、醉驾将面临刑事拘留的严厉处罚。

据查,2月21日19时许,本溪公安交警支队桥北大队民警在北台镇进行酒驾集中整治行动,郭某驾驶辽A1A***号小型轿车行驶距离交警执勤点不远处,突然改变路线,径直开到了路边的一块空地上。

该驾驶人的反常举动引起了执勤交警的察觉,只见一名男子从驾驶室位置来,自认为执勤交警没有注意到他,便若无其事的准备步行离开。

交警当即将男子喊停,只见该男子面色红润,满身的酒气。面对询问,男子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竟然高达167mg/100ml,已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交警随即将男子传唤至大队做进一步抽血调查。

该男子在警车上还跟交警解释称:自己喝了酒,只是因为没带驾驶证怕警察处罚。还声称要给交警钱,就别追究了。民警在拒绝其无理要求后对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时发现,通过查询其提供的身份证信息无法查询到其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还属于无证驾驶!

事实面前,郭某不得不承认自己无证且酒驾的违法事实。郭某称,车子是平时跑业务用的,由于自己没有驾驶证,平时车子都是雇司机开。春节期间,司机放了假,车子也一直停在家附近。当晚,他和几位朋友小聚之后,为了表示自己的热情,他“自告奋勇”送朋友回家,郭某也知道自己没有驾驶证,但当时觉得自己也练过几次车,以为晚上也不会遇到交警执勤。哪知刚开出不远,便发现交警执勤。

最终,郭某将因其无证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蜀黍提醒:无证还醉驾,你这是要“逆天”的节奏么?是不是得感谢警察蜀黍对你的挽救,一旦酿成事故,就不堪设想了!提醒大家,千万别去尝试这些极端危险的违法行为,后果十分严重!不仅会危及到自身安全,分分钟还要面临牢狱之灾!下面是法律上对酒驾和醉驾的认定和处罚标准:

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标准

酒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

醉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

《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酒后驾驶规定

酒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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