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鲅鱼圈海关查获一宗外籍旅客携带文物出境案件,查获文物6件,这是鲅鱼圈海关旅检渠道成立以来首次查获的携带文物出境案件。
2月26号上午,鲅鱼圈海关旅检科关员在对一名准备出境的韩籍人员进行查验时,海关的快速检查系统显示异常,工作人员立即开箱查验,发现其携带28件疑似文物的陶瓷、书画等物品,海关工作人员立即将这些物品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鲅鱼圈海关缉私分局业务二科副科长李学彬说:“由于我们对陶瓷鉴定没有资质和经验,于是连夜奔赴辽宁省博物馆的辽宁省鉴定中心,鉴定中心立即组织专家对所有的物品进行鉴定,经过鉴定有一部分是现代人做的仿品,但是还有一些是具有文物价值的一般文物。”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珍贵文物禁止出境,一般文物限制出境,旅客携运文物出境时,必须向海关进行申报,即便是家传文物和亲友馈赠文物等,也必须事先经中国文物管理部门鉴定,海关凭中国文物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鉴定标志和“许可出口证明”依法查验放行。
对携带文物出境不向海关申报的,一经鉴定为禁止或限制出境的文物,海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没收或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依法没收的文物,海关将移交文物管理部门处理。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