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好大气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禁烧工作要求,盘锦市环保局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督查,严格执法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盘锦市环保局成立由副局长带队的3个督察组,从2月22日下午开始,对县区、经济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天候督查,每天晚上10:00前汇总督查情况,对发现问题的县区、经济区予以通报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实施严肃问责。做到即查即改,实现有的放矢、不留死角,对秸秆焚烧现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
各县区、经济区也加大秸秆禁烧巡查力度,并成立了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启动秸秆禁烧城区、镇、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各涉农街道、镇、村相关农业公司要提高思想认识,把秸秆禁烧工作抓紧落实到位并建立应急联防队,24小时全天候巡查,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情况,一旦发生焚烧事件,第一时间进行扑灭,特别加强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电力设施、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关键部位,以及夜间、重点时段的巡查。
盘锦市、县区、经济区环境监察人员与涉农街道、镇、村组成的巡查队,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深入田间地头,对各村进行分片巡查。各村联防员对村主要道路进行巡查,一旦发现秸秆焚烧现象立即制止并扑灭火点。
加强监测预警。实行“两公布一通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及时公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提醒公众采取防范措施。坚持“抓早、抓典、抓严”,确保12369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接受群众举报。
通过不间断巡查,我市秸秆焚烧现象得到了较好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