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确定的乡村振兴“三步走”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辽宁提出到2020年、2022年、2035年和2050年4个阶段性目标任务,推进我省乡村全面振兴。
3月22日,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农委有关负责人就《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进行解读发布。
据省农委副主任、省农办专职副主任杨德生介绍,该文件共12个部分、48条。主要包括如何发展乡村产业,如何解决绿色发展,围绕农村基层党建、思想道德建设等确定新政策、大工程,如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和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等内容。
我省提出到2020年、2022年、2035年和2050年4个阶段性目标任务。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城乡和工农差距明显缩小,1/4的乡村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强省全面建成。
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吸引金融资本投入乡村
据悉,在“钱”的问题上,文件从利用好国家对乡村振兴的补助政策、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等方面给出解决途径;提出综合运用国家和省产业引导基金、以奖代补、财政贴息、信贷担保等支持政策,吸引金融资本投入乡村振兴。
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苏仲义表示,2018年,全省公共预算安排农林水支出307.2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4亿元,增长4.2%。选择200个行政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力争支持1500个左右空壳村,在300个行政村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同时,引导和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乡村。
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激活农村“沉睡”资源
在“地”的问题上,文件明确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方向,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整合农村集体资产,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加快释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红利。
据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处长朴明哲介绍,实施宅基地三权分置,是辽宁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我省将深入推进海城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以及沈阳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的有效途径。对试点范围以外地区,积极落实发展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支持下乡返乡人员创新创业,促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政策措施,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激活农村沉睡资源。
从“去、留、引”三方面解决人才队伍建设
在“人”的问题上,文件明确从去、留、引三个方面着手,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让农民带着保障进城。创造条件让农村的产业留住人、让农村的环境留住人。打破城乡人才资源双向流动制度藩篱,把有志于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各类人才引回来。同时,还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
省人社厅人才开发处处长李福成告诉记者,辽宁将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每年招募4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工作。创新农村人才评价机制,赋予各市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对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科技人员,在职称评定时与在岗人员享有同等权利。同时,加大农村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注重选拔农业农村生产一线技术人才,给予重点培养和择优资助。组织专家到生产一线、田间地头开展技术咨询和人才培养专项活动。
注重可持续发展,聚焦农村突出环境问题
文件强化了可持续发展措施。2018年,完成人工造林任务130万亩、沙化土地治理83.85万亩。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2%以上,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47万亩,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与此同时,深度聚焦了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着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提出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3000个,2018年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500个,整治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畜禽粪便污水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让农村真正绿起来、净起来、美起来。
走“质量兴农”之路,由增产转向提质
省农委副主任、省农办专职副主任杨德生表示,如何提高农产品品质,让生产者卖出好价钱,让民众增强“舌尖上”的安全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的课题。
为此,在质量兴农过程中,辽宁将从调优农业生产力布局着手,全面优化中部平原精品农业区、辽北粮油和畜牧业区、辽东林业和特色农业区、辽西畜牧和设施农业区、沿海水产粮果蔬农业区结构等。同时,坚定绿色发展理念。实施农业绿色发展工程,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区域循环农业项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