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考取瑜伽导师证,140名学员在沈阳怀远门附近一家瑜伽培训机构学习两个月,学期结束考核后,领到的却是人才素质测评证。
花9000元培训,得到的却是测评证,并不是协议上承诺的瑜伽导师证,学员们无法接受。
学员认为,瑜伽学院违反双方协议,涉嫌虚假宣传。
导师证怎么变成了测评证?
4月18日晚,多名读者投诉称,称沈阳威思丽瑜伽培训学院未按合同约定为学员颁发瑜伽导师证书,结果拿到的却是“人才素质测评证书”,“我们被骗了,这个证书不能接受!”
学员李女士想考取瑜伽导师证,想将来从事瑜伽教练工作。
去年秋季,她通过网络了解到,在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街上的沈阳威思丽瑜伽培训学院名气较大,“颁发中国国家培训网官方认可的权威证书”、“就业无忧,100%包就业”等内容深深吸引了她。她交了8999元学费,开始了在沈阳的两个月学习培训生活。
今年1月末,学员们被学院通知准备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考试。考试结束后,学员们满怀期待,希望证书拿到后可以到瑜伽馆做瑜伽导师了。
4月中旬,当学员们到学院领取证书时,发现这个证书与以往学员领到的证书有很大差别,“这仅仅是一个素质测评证,我们被忽悠了。”
“测评证没人认啊”
“如果学院当初就告诉我们考取的是测评证,我们就无话可说。”李女士拿出双方签订的协议,协议的第二条约定:在上述培训期间,乙方认真学习,不得无故随意请事假,理论、体位、实践课不得缺课,并能通过理论、体位、实践考试(或考核),则甲方必须保证给乙方颁发相应级别的导师证书。
李女士称,以往学员获得的是《岗位培训合格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
李女士从手机中翻出参加考试时拍摄的照片,现场条幅明确写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瑜伽师职业认证考试沈阳考点”,“瑜伽导师证有人认,测评证没人认啊!”
18日,30多名学员从学院那里得到的答复是以前的证书已经停办,“学员不接受可以起诉”。
学员们有许多家是外市或外省的,“打官司”让她们听起来就头疼。
培训机构和学员达成和解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称,前几年的确做过瑜伽师岗位培训考试,参加培训考试的学员通过考试合格会得到相应的证书。但近两年按照国家要求不再开展这方面的培训考试了,证书只是说明学员参加了这方面的培训,并不能代表其他。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工作人员称,人才素质测评是对学员学习水平进行测量,并进行网上报告,说明学员培训后的水平。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官网显示,其主要职责主要集中在档案管理,承办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等。
记者查询得知,“威思丽瑜伽导师培训学院”工商注册名为沈阳威思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项目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瑜伽健身服务、健身咨询服务。
由于停电,学院昨日关门一天。
今日下午,记者致电学院的段老师,她表示会有学院的负责人向媒体解释,但截至发稿时止,记者未接到学院方打来电话。
今晚,记者从有学员处获知,学院与学员代表达成和解,学院再给学员补发一份威恩丽瑜伽的毕业证书,另外免费参加学院价值2000元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