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严重失信人限乘飞机、高铁,快递企业不按规定提供投诉处理服务或将受行政处罚,部分药品进口关税降为零......5月起,一批新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部分药品进口关税降为零
5月1日起,部分药品进口关税将调整,28项药品的进口关税取消,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
快递企业需7日内处理投诉并告知用户
5月1日起,我国《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规定,用户可向商标、字号、快递运单的所属企业要求赔偿,也可以向实际提供服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企业要提供统一的投诉处理服务,在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对不按照规定提供投诉处理服务的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
9类特定严重失信人一年不能坐飞机
根据国家发改委、民航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意见规定,5月1日起,旅客在机场或航空器内实施相关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将被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限制期一年,自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一年期满自动移除。
具体行为包括: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空防安全虚假恐怖信息;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运输物品;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在航空器内盗窃他人物品。
动车上吸烟将被限乘180天
根据国家发改委、铁路总公司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意见,5月1日起,将对特定严重失信人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乘坐火车。
行为责任人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查处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
各铁路运输企业将限制其购买车票,有效期为180天,自公布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计算,180天期满自动移除。
行为责任人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各铁路运输企业限制其购买车票。
出入境证件办理将“只跑一次” 可多证同办
5月1日起,国家移民管理局将在全国实施申办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只跑一次”制度,即到出入境接待窗口申办护照等出入境证件,一次就能完成全部申请手续。
根据新制度,“只跑一次”即可办结的出入境证件种类包括: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人因紧急事由加急办证,缺少除了身份证和申请事由相关的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可以先予受理,由申请人通过传真、邮寄等方式补齐所缺申请材料。
增值税税率下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通知,5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税率。
通知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12%的扣除率计算。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自动驾驶汽车路测将有规范 驾驶人需经培训
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将于5月1日起实施,明确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可自主选择测试路段、受理申请和发放测试号牌。
规范要求测试驾驶人始终处于驾驶位置上,随时准备接管车辆。测试驾驶人需满足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经过自动驾驶培训、无重大交通违章记录等条件。对测试主体提出单位性质、业务范畴、事故赔偿能力、测试评价能力等7个条件;对测试车辆提出强制性项目检验、人机控制模式转换等6项基本要求。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开启
近日,财政部、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含厦门)、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通知,当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按月或按年领取商业养老金,领取期限原则上为终身或不少于15年。个人身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全残或罹患重大疾病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商业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