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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8-05-04

鞍山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站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时任站长沙某(已退休)与时任党支部书记杨洪彪、时任副站长于水涛、时任班子成员田靖研究决定使用专项课题经费向单位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以监测补助费的名义,使用环境专项经费,分24次向该站的72名工作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552,615.4元。2018年3月市环保局党组给予杨洪彪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于水涛和田靖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海城市腾鳌镇安费黄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汉俊,安费黄小学校长方丽艳违规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4年9月教师节期间,高汉俊与方丽艳研究决定由该村委会安排该学校教师20人到营口市鲅鱼圈旅游,共花费3000元,并将旅游费用票据用村集体资金核销。高汉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海城市纪委给予高汉俊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方丽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岫岩县大营子镇政府林业站科员孙晓丹违规操办宴席问题。2017年12月28日,孙晓丹以虚假购房名义准备操办宴席,并请托镇信访办助理张某在其办公室设置礼账,共收取6名镇政府机关干部礼金计800元。2018年3月岫岩县纪委给予孙晓丹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收取的礼金800元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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