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酒,常言道:“小酌怡情,大饮伤身。”近日,元宝区接连发生两起因酒后失态,不仅妨碍民警执行公务,还辱骂、袭击执勤民警!最终被元宝公安依法刑拘。
2018年5月24日15时许,元宝分局七道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报警称,在一烤肉店内有人被打,民警到现场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置,因现场较混乱,值班民警随即口头传唤当事人王某(男,42岁)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当事人王某因从中午开始便饮酒,在民警传唤王某回所的过程中拒不配合,并且将两名民警打伤。
2018年5月26日凌晨1时许元宝分局巡特警大队接到110报警称,在元宝区女人街附近,有一女子酒后站在马路中间随意拦截过往车辆并大喊大叫,严重影响过路车辆的行车安全。接到报警后,元宝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在劝离倪某(女,48岁)过程中被打伤。
为切实维护民警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增强民警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始终把打击侵犯民警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始终保持对阻碍执法、暴力袭警等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态度,坚决向袭警、辱警者“亮剑”,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广大民警的合法权益和执法尊严。在这两起妨碍公务案件中,九道派出所和兴东派出所能够迅速到达现场支援,固定证据。最终,两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和倪某对酒后妨碍公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和倪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