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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沈阳市政府网站发布《沈阳市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照顾服务养老体系。
居家养老
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站
政府支持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和管理,市财政按规定给予补贴。支持相关机构通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载体,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临时或短期托养服务。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养老服务项目委托社会组织实施。
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和各项优惠优待政策。
出行便利
为独自出行老人提供帮助
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强对老旧小区道路、出入口、楼梯等位置的坡道改造,适当配备老年人出行辅助器具。优先安排贫困、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家庭设施改造,按照规定适时为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落实城市公交老年人乘车优惠政策,优化“关爱卡”“夕阳红卡”办理程序。鼓励公路、铁路、民航等为老年人配备无障碍车厢、座位、卫生间等服务及轮椅等辅具。老年人乘坐普速列车购票时,事先声明即可购买无障碍车厢席位。
在全市二级以上客运站、铁路、民航等公共交通等候区设立老年旅客专门区域或专座,为无人陪同、行动不便等有需要的老年人候乘提供服务。
医疗保险
65周岁及以上老人免费体检
《方案》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要为本地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康档案;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签约服务关系,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有关部门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按照相关规定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居住老年人以及符合转诊条件老年人,将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我市还将启动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将符合规定的老年人全部纳入直接结算范畴。
沈阳市还将加大对老年教育的投入力度,把老年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减免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学费。
加强市、区县(市)全民健身中心开放力度,确保每个健身中心至少有1项老年人免费或优惠的健身项目。
鼓励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建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优先为老年人办理业务,对有条件的窗口单位为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