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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通报3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

时间:2018-07-28

抚顺市通报3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

1.抚顺县农发局副局长林志伟等人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被问责。抚顺县农发局副局长林志伟、种植业办公室主任战长青在大伙房水源保护区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中,对涉及土地流转的农户未全面入户核查,在不确定验收数据是否真实准确的情况下就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负有监督指导不到位、把关不严的责任。林志伟、战长青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杂木分局副局长张越管理不到位被问责。新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杂木分局在上级监督检查中被发现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在岗、分工不合理、行政审批中不履行一次性告知等问题。张越作为主持工作领导,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出现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顺城区河北乡干部工作失职被问责。2017年9月23日,顺城区河北乡英石村一处非法经营的液化气罐站发生爆炸事故,导致临近居民被紧急疏散,造成1人烧伤。该起事故暴露出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安全意识薄弱、隐患排查不彻底、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英石村党支部书记尹传喜、村委会主任唐庆山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长韩少伟、安监站负责人冉红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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