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7年8月3日,本报《俩商贩早市上疑遭电击身亡》一文报道了8月2日早晨,在铁西区新开街市场,一男一女两名商贩在推车过程中触碰到裸露电线,遭电击身亡一事。昨日记者了解到,该案已经宣判,私接电线导致漏电的黄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7年8月2日早晨,天空正下着雨,在新开街市场,两名长年在市场摆摊卖货的商贩在推车过程中,毫无征兆地突然倒地。附近商贩立即意识到,可能是下雨导致漏电,电流通过车体击伤了两人。商贩们立即拨打了110、120,并关闭了电源。随后,民警和120急救车赶到现场,急救人员发现,男子当场死亡,女子还有呼吸,便将女子抬上急救车送往医院。事后,经医院证实,女子在送医过程中死亡。
案发后,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漏电原因是因为同在市场摆摊的黄某在无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私自从承租仓库内(居民住宅)拉出电线缠绕在铁西区六道街与新开街交会处东北角的电线杆上,用做烙饼摊车的电源。2017年8月2日5时50分左右,天空正下着雨,何某推着铁皮烙饼摊车来到新开街市场摆摊,由于黄某外接电线经过何某烙饼摊车处过低,搭在了何某的铁皮车顶棚上,该电源线两处破损,铜线裸露在外,造成与铁皮车连电,致使正在停放铁皮车的何某、李某被电击死亡。经辽宁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鉴定,白色板房顶部铁皮板检出C、O、Fe、Zn等元素;送检电缆线破损处附着物中检出C、O、Fe、Zn等元素,且元素相对百分含量与送检铁皮板相近,可以确定正是黄某私接的电线漏电,造成与铁皮车连电,这才导致何某、李某被电击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在人员密集场所私接电线,且明知该电线老化,仍继续使用,由于电线破损漏电,造成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关于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黄某无前科劣迹,有自首情节,能够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法院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黄某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依照《刑法》的规定,判决被告人黄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