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沈阳皇姑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组织强迫交易的恶势力团伙作出一审判决,团伙五人全部被判刑。
皇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2日,被告人杜某某纠集被告人高某某、国某共同预谋后,共同投资在沈阳市皇姑区步云山路租房开设某养生按摩会所,雇佣被告人周某、方某某看店,并给出租车司机发名片,承诺以每人350元的高价提成给出租车司机,诱使出租车司机拉来外地顾客后引诱顾客高价按摩,促成不公平交易。
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3月23日期间,被告人杜某某、高某某、国某、周某、方某某在会所内,由被告人高某某、国某和雇佣的朱某某以诱惑性按摩引诱被害人做高价按摩,被害人结账时发现消费价格高,五被告人对被害人以语言威胁、及堵门的方法迫使被害人不公平消费,从中获利。
该恶势力仅在2018年3月19日至3月23日就实施了三起强迫交易的犯罪活动,获赃款5300元,2018年3月23日被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及时发现犯罪线索并予以有效打击。
被告人杜某某纠集被告人高某某、国某、周某、方某某,引诱顾客前来高价按摩,以胁迫手段多次强迫多名被害人接受服务,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的社会影响,形成了较为稳定的恶势力组织。
皇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杜某某等五人强迫交易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杜某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案其他4名被告人均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