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多月前,男子勾某不慎将装有2194元现金的钱包丢失,便自编自导自演“劫剧”蒙骗妻子。让勾某没想到的是,妻子听说他遭遇抢劫后,竟陪他到公安机关报案,民警经过一番细致侦查,发现勾某报假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渤海派出所给予违法人员勾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35岁男子勾某,出生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一个偏僻的农村。2016年春节后,勾某与妻子一同来到盘锦,暂住在兴隆台区。8月11日午饭后,勾某来到某烧烤店应聘烧烤师,应聘完后来到某广场躺在座椅上玩手机游戏,玩到晚9时20分左右。“当时口渴,准备到超市买一瓶饮料,才发现装有2194元现金、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的钱包丢失。”勾某说。随后,勾某绞尽脑汁想出一条“妙计”:自己自编自导自演“劫剧”,以此蒙骗妻子。
于是,勾某走进螃蟹沟附近的一处小树林,见四周无人后,自己往树上撞。撞了几下,勾某见没受伤,便捡起地上的砖头朝脸部连打了几下,顿时鲜血直流,紧接着又将手机摔碎。随后,勾某往家走,进入小区后觉得自己伤势不重,又捡起砖头朝脸部狠狠地打了几下。回到家后,勾某哭嚷着说:“媳妇,我手机和钱包都被人抢走了,还被打成这样。”听完勾某的遭遇后,勾某妻子非让勾某到公安机关报案不可,随后两人一同来到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渤海派出所报案。据勾某讲述,当晚9点半左右,他途经螃蟹沟附近的一处小树林时,被一名中年男子拦住去路,对方说媳妇晕倒在小树林里,让勾某帮忙将其抬到路边。随后,勾某跟随那名男子走进小树林深处,而后又出现两名男子,对勾某实施抢劫和殴打,并将勾某钱包和手机抢走。听完勾某的讲述,值班民警认为案情重大,立即将此案移交给分局刑侦大队。
10余分钟后,刑侦大队民警赶到渤海派出所,对报警人勾某进行询问。随后,民警又赶到案发现场进行勘察,并将提取的物证带回大队。对案发现场及其附近的监控视频进行梳理后,警方没有发现可疑人员,只好另辟蹊径寻找破案线索。8月16日,民警在调取勾某居住小区监控视频时,发现勾某当晚回家后,在小区内捡起一块砖头,对自己右侧头部连砸5下。经过再次询问,勾某如实地承认了报假警的事实。随后,此案又被移交给渤海派出所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渤海派出所给予违法人员勾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