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60岁的张先生骑自行车躲避一辆机动车时,进入一家停车场升降杆区域被砸伤。张先生认为是门卫失职,对升降杆的管理出了问题;停车场表示,智能升降杆不存在意外砸伤的问题,是伤者自己撞到上面了;律师则认为,如因管理不善发生伤人事件,停车场应担责。
伤者:升降杆突然降落砸伤自己
9月16日下午,张先生骑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途经大东区八王寺街53号附近时,为躲避机动车,被一处停车场的升降杆砸中,内衣划了一个大口子,胸部淤血。
张先生说:“停车场管理人员说是我自己撞上的。我视力正常,怎么连一根这么长的升降杆都看不清楚呢?明明是升降杆突然降落砸到了我,这是停车场门卫失职。”
停车场:是骑车人自己撞上升降杆
昨日,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陪同张先生来到了停车场,发现升降杆已经包裹上弹力胶。张先生拿出了自己被砸时的照片,当时升降杆没有任何包裹,很锋利。
停车场管理人员向记者解释:“我们停车场是智能升降杆,有车来了自动开,车走自动关,不存在意外砸伤的问题。是张先生自己撞到了升降杆上。出于对老人的同情,我们愿意给他100元经济补偿。他如果不认可,可以到医院做身体检查,然后起诉我们。如果法院判决我们赔偿,我们就赔偿。”
记者问:“有没有可能是升降杆在降落的时候砸伤了老人?可以调监控录像看看。”管理人员说:“这个地方是死角,监控录像看不到。”
转机:停车场答应赔偿500元
昨晚,记者突然接到停车场负责人的电话。他说:“经过研究,老人受伤的事情毕竟发生在停车场,我们愿意付给他500元赔偿。”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同意停车场的赔偿,同时希望通过他的遭遇,能引起行人和停车场管理者的关注,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律师:停车场若存管理不善应担责
辽宁保兴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元正认为,升降杆是由停车场设置和管理的,如果停车场没有设立禁止行人通行的明示牌,因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升降杆砸到了人,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应当由停车场全部担负。即使严格区分了人行道和机动车道,并设立了明示牌,行人强行从机动车道通过,保安人员也应当及时制止。一旦升降杆砸伤人,停车场或物业公司仍然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调查:升降杆砸人多因行人走错道
记者调查了解到,现在的物业小区在进出时都设置了人行通道和机动车通道。升降杆砸伤人主要是行人不走人行通道所导致的,因此引发的纠纷比较常见,最后结果大多是物业公司给予被砸伤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作为了结。此外,很多小区的升降杆没有进行外包装处理,锋利的棱角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