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快车司机徐某在拉载乘客过程中,无故持甩棍将两名乘客打伤,之后驾车逃离。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今年2月9日2时30分许,沈阳男子徐某驾驶滴滴快车在沈阳市沈河区二经街八纬路附近拉载乘客冯某、沈某,行驶几十米停下后,徐某无故持甩棍将冯某、沈某头部、胳膊等部位打伤后驾车逃离。
经鉴定,冯某左耳后头皮裂伤为轻微伤;右额面部皮裂伤为轻微伤;右肩部、左上臂软组织挫伤为轻微伤。沈某左顶部头皮裂伤为轻微伤;左手背软组织挫伤为轻微伤。
2月14日,徐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另查明,徐某到案后与被害人冯某、沈某达成赔偿和解协议,赔偿了二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5月28日,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徐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徐某犯寻衅滋事罪的罪名成立。
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为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徐某与二被害人达成赔偿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判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