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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省级政务服务投诉热线 实行24小时工作制

时间:2017-04-12

4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省级政务服务投诉热线管理办法》,确定省级政务服务投诉热线号码是(0531)12345。该热线将委托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开展有关服务。

据了解,省级政务服务投诉热线受理涉及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公共服务事项的其他省直单位的政务服务投诉事项,投诉热线实行24小时工作制(含节假日),全时段受理政务服务投诉事项。根据职能,省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投诉事项办理的监督、评价和综合分析等工作,省直有关单位负责投诉事项的办理、反馈等工作,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机构负责投诉事项的受理、转办、回访、统计和系统维护等工作。

省级政务服务投诉热线具体办理流程为:受理—转办—办理—反馈—回访—重办(经回访,投诉人对投诉事项办理结果或服务过程不满意的)—办结。其中,在办理这一流程,省直有关单位应当在接到转办工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延期办理的,可在办结时限内通过热线办理系统申请延长办理期限,并注明延期原因,延期时限为7个工作日;对于特别复杂的问题,可通过热线办理系统向省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再延长办理期限。对于因办理投诉事项不认真、拖延超期、弄虚作假或泄露投诉信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我省将依法依规追究单位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纪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此外,投诉事项涉及省直有关单位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的,省级政务服务投诉热线转办中心将通过系统把有关投诉事项转省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由该机构按程序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根据管理办法,省直有关单位现有热线可暂时保留,与省级政务服务投诉热线并行接听,继续由有关单位进行维护和管理。(记者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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