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5月11日讯(记者 田进 孙娟)
退役士兵安置后有没有内部退养政策?这是很多退役士兵强烈关注的话题。
山东省人社厅副厅长房波在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目前,我国劳动保障法律没有“内部退养”的规定。但是,针对一些年纪较大、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可以参照改制、政策性破产有关内部退养政策,在本人提出申请、企业批准、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内部退养协议。退养期间,职工的内部退养生活费标准应符合《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需要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