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时遇到行人过斑马线,应该停车让行,这既是法律规定也是司机应有的常识,可实际上不少司机做不到。为进一步做好创城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日照交警部门从5月11日起,集中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的驾驶员进行罚款50元、扣3分的处罚。
5月11日上午,记者在烟台路与泰安路口交会处发现,多数机动车在交警的示意下能做到减速、停止,但仍有部分车辆不礼让行人,为此交警为他们开具罚单,并进行批评教育。
“你好,请出示一下驾驶证、行驶证。你行径路口拐弯的时候,有行人走人行横道线,你不停车不减速,没有礼让斑马线,所以对你进行处罚。”执勤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对不礼让斑马线的张先生开具罚单,罚款50元,记3分。在交警的宣传教育下,张先生表示接受处罚,并在以后的行车中做到文明礼让。
过路的市民张女士则表示,通过此类活动的开展,能够让驾驶员意识到礼让斑马线的重要性,同时,也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到我国相关的道路安全法律常识,积极参与到文明礼让的行动中来。“特别是老年人过马路时,有一定安全系数,更需要礼让。”
市直一区北门的斑马线处,由于没有红绿灯的指示,不礼让行人的现象更是常见。刚下公交车过路口的一位女士说:“头一回被礼让了,以后都这样就好了。”而不远处的执勤交警用手中的执法记录仪记录下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机动车在行经有信号灯的斑马线时,应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在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时,必须在斑马线外停车让行。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前有鸣笛催促或者行人、车辆同处斑马线内,且行人在机动车前方,则认定为不礼让行人。日照交警支队交管科科长李斌表示,交警部门将继续坚持常态化整治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通过便衣取证,电子监控抓拍等方式,加大查处、曝光力度。他呼吁广大机动车驾驶员,遇到人行横道线,行人正在通过的时候,一定要自觉停车礼让,共同塑造良好文明的交通环境。
据了解,根据“礼让斑马线.共创文明城”行动工作方案部署,要抓好宣传教育、曝光警示、文明劝导、路面执法等措施,8月1日前在市区全面铺开,常抓不懈。8月1日后,将工作经验向岚山区、莒县、五莲县推广,在全市形成文明礼让的良好氛围,切实将文明交通打造成过硬的城市名片。
(记者 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