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农妇陈某,在回家的途中见路边有一箱饮料,便顺手搬回了家。虽然饮料只值几十块钱,但陈某为自己的行为换来了拘留5天的代价。
5月12日9时,临沭县巡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放在超市门口的一箱饮料被偷了。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了解,李某去超市买完菜出来,发现放在超市门口电动车筐里的一箱饮料被人偷了。办案民警经过走访和调取周边监控,很快就锁定了陈某。当天中午,在陈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询问,陈某对自己盗窃饮料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5月12日,陈某路过某超市,见门口的电动车上有一箱饮料,就想搬回家喝,随即就将饮料搬到电动车上带回了家,现陈某被临沭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