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某企业现金出纳李某因禁不住股市诱惑,挪用100余万元公司货款投资股市,导致巨额亏损。日前,外逃多日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抓获并刑事拘留。
2015年年初,股市迎来一波牛市行情。那段时间,李某身边的人纷纷涌入股市,赚了不少钱。长期依靠工薪收入养家的李某深受震撼,于是跟着周围人将自己的积蓄投资进股市,令他欣喜若狂的是刚买入一只股票就赚了一笔可观的利润。看着自己持仓的股票天天涨停,李某并没有感到满足。在与股友闲聊中获悉,有专门的配资公司能够为客户加杠杆,放大收益,在当前“大牛市”的环境中,风险很低。
了解到情况后,李某就在网上找到了一个能够按照1:10比例配资炒股的公司。他将自己手头的几万元资金投入,通过配资公司加杠杆,他的资金量瞬间增长十倍,收益也同步增加十倍。在巨大的股市收益面前,李某终于按耐不住自己的内心,将手伸向公司货款,并进行了同样的配资操作。
在那之后,李某股票账户中的持仓市值每天都在增加,但是好景不长,股市出现了剧烈波动,盈利也从正数变成负数。眼看即将面临平仓,李某抱着侥幸心理,又陆续拿收来的货款补仓,但是投入的资金却如泥牛入海,血本无归。
2015年底,按照公司规定财务必须进行对账,李某才不得不向公司负责人说明自己挪用资金的情况,当双方将对账的结果算清以后,连李某也不相信,自己竟然挪用了100余万元的货款。
目前,李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