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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舜玉南区小吃街、菜市场将取缔 6月15日拆除

时间:2017-05-23

记者从记者从济南市中区舜玉路街道办事处获悉,舜玉南区小吃街、南区商业街、南区菜市场近期将于6月15日全面取缔,并拆除周边违法违章建设。市场取缔后,居民可到周边三个大型购物超市、菜市场购物。

据介绍,舜玉南区为建成近30年的老旧开放式小区,小区建设之初配套不完善,周边居民众多且有日常购物需求,因无相关配套设施,逐步于南区51-66号楼附近自发形成了马路市场,因无相应管理导致占道经营十分严重、环境脏乱,前期我办本想予以取缔,但多数群众及市场摊贩多次向办事处反映,强烈要求保留市场。

针对此情况,结合2014年创卫及舜玉南区环境综合整治契机,舜玉路街道办事处决定按照上级要求对此处市场进行整体的改造提升,包括:沿街门头登记、统一牌匾整治、统一安放货架、规范经营范围、制定菜市场管理制度、按时召开业户座谈会,以及委托物业及保安进行日常管理巡查、督促环卫加强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运垃圾等。

经过整治,虽然小区整体环境及市场经营秩序已有很大提高,但仍有个别业户不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存在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私设牌匾、叫卖及喇叭噪音扰民、违规悬挂或摆放广告牌等违规经营现象,致使该处居民投诉不断,也影响着舜玉小区整体的卫生状况和居住环境。

为进一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称号,按照省、市、区政府“拆违拆临”工作部署安排,消除城市消防等安全隐患,保障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畅通,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经研究并报区政府批准,办事处决定依法全面取缔舜玉南区小吃街、南区商业街、南区菜市场并拆除周边违法违章建设,具体时限如下:

一、关于舜玉南区小吃街、商业街、菜市场周边所有建筑,若拥有合法房屋产权,需于2017年6月15日前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供房屋产权手续;若擅自改变了房屋原有合法用途,需于该时间内自行恢复房屋原貌;对于手续不全或不予提供的,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需要于6月15日前自行拆除。6月15日后将联合区城管执法局、市中公安分局、区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对该处区域内的所有违法经营业户和违法违章建筑开展集中取缔及拆除行动。

二、舜玉南区小吃街、商业街、菜市场所有经营业户,一律于2017年6月15日停止营业,并自行寻找其他合适的经营场所。所有的经营用品全部搬离,逾期将被视为无主进行处理。

目前,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正不断对相关所有涉及商户和业主做工作,尽最大努力争取业户和居民的理解和认可,能够积极支持配合相关取缔和拆违工作,尽量避免出现妨碍、阻挠工作人员及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状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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