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5月26日讯(记者 王颖 汝亚楠)
济南槐荫区和谐广场的大屏幕,会滚动播出违法闯红光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成了济南的大屏幕无码曝光路口。继这些大屏幕之后,济南交警为治理闯红灯再出重拳。
在济南经十路舜耕路口东北角绿化带这个位置,新安装了人脸面部识别屏幕,以后凡是在路口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都会上镜。
济南交警支队科研所副所长李勇介绍说:“今天早上开始,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的画面,就会实时滚动播出。目的就是让行人过来的时候 就能看到自己的图片。”
行人只要在济南闯红灯被抓拍后,系统就可以识别他的身份信息和住址,随后交警部门会将其违法行为通报到单位或社区,如果其所在单位属于文明单位的同时还会将违法信息通报给市文明办,纳入文明单位的考核评比。这种人脸面部识别的做法,下周还将在济南市50个路口推广。
李勇副所长说:“我们从设备安装启动以来,用设备抓拍时127起, 大部分的人员已经在路口进行教育和处罚,对其中15起左右,后台进行比对,现在已经落实了4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济南市历城交警大队在山大北路二环东路口还新添加了一款神器。
济南历城交警大队洪楼中队中队长冯斌指着身后的伸缩护栏介绍,这就是辅助交警日常执勤过程中的一个设备,当红灯亮起的时候,由协管员和交通安全志愿者把伸缩护栏打开,设置在停止线位置,示意和提示行经路口的机动车和行人在停车线内停车,不闯红灯。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刚刚公布的处罚标准,以下这些行为以后都将被罚款!
1、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20元;
2、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罚款20元;
3、行人跨越护栏等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
4、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罚款20元;
5、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罚款20元;
6、非机动车走BRT或公交专用道的,罚款50元;
7、非机动车不按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20元;
8、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0元;
9、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20元;
10、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罚款50元。
根据交警部门数据统计,自5月3号以来济南交警共查处行人非机动车违法6213起,被罚路口执勤的有20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