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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自称“公检法”办案? 警方提醒:公检法机关不会在电话中办案!

时间:2017-05-31

齐鲁网济南5月31日讯(记者 赵丽娜 刘金旺)山东省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日前发布最新消息,近期冒充公检法实施电信诈骗数量猛增,较上月均有大幅度增长,且诈骗案件呈现两大特点。

作案方式多样,作案手法隐蔽

犯罪嫌疑人编造各种虚假事实进行诈骗,先是恐吓被害人涉嫌犯罪,然后利用假传票、假通缉令等骗取被害人信任,甚至实施连环诈骗,作案手法不断变化。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改号软件,伪装成公检法单位的真实电话号码拨打被害人电话或发送短信,即使被害人通过114查号台进行核实,也较难发现其中问题。

犯罪手段迷惑性强,涉案金额较高

犯罪嫌疑人冒充公检法机关人员身份,恐吓被害人涉嫌犯罪,并利用非法购买的公民信息伪造通缉令迷惑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能够准确说出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大大增加了被害人对诈骗电话或短信的信任度,并且被害人因欠缺相关法律知识又急于证明清白,容易从思想上被犯罪分子控制。被害人一旦上钩就会被“吃干榨净”,涉案金额巨大甚至特别巨大,经常发生百万元以上的案件。

【警方提醒】

公检法机关绝对不会对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电话进行调查处理;医保、银行、运营商、快递物流、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绝对不会相互转接电话。公检法机关绝对不会让公民个人上网查询“通缉令”、“逮捕令”;公检法机关绝对不存在“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绝对不会让公民转账汇款。如若受骗,一定要记清对方电话号码、银行卡号、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即时通讯账号(QQ、微信等)等信息,保留固定相关证据,迅速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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