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越来越近了,很多打工人都希望早点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山东的赵先生最近就在给自己工厂的工人结算工资,结果疏忽大意,把一笔工资转错了。钱是给周师傅的,他却一直没收到工资,等着这笔钱过年。一查,赵先生发现,原来自己转错对象了。他给另外一名技术工人刘师傅转了两笔工资,其中一笔14400元的款项应该是发给周师傅的。
刘师傅承认,自己的确收到了两笔款项,对于这第二笔款项,刘师傅认为是年终奖励,他不同意还钱。“这钱是多收到的,但这笔钱是奖金钱,没有标明是支付给谁的。我是他那里最好的师傅,拿的却是最低的工资。”刘师傅说,自己是技术性工人,这一年帮赵先生解决了很多技术问题,理应有年终奖。
赵先生表示,自己是小本生意,工资都是口头约定,按日结算,没有年终奖一说,双方各执一词。律师表示,如果年终奖不符合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发放,刘师傅就应该退还, 否则有可能构成不当得利。最后,赵先生愿意拿出一千元补偿给刘师傅。目前,双方还在协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