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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协委员戴彩丽:加强山东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时间:2021-02-04

信网2月4日讯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以来,山东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先后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文件,加强对山东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指导,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新旧动能转换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成果转化机制不够健全、成果转化机构和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产学研融合不深入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山东省政协委员、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技处处长戴彩丽在今年山东省两会上提出需从以下四方面着手加强山东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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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协委员、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技处处长 戴彩丽)

“首先,应形成合力,推动成果转化。”山东省政协委员戴彩丽介绍说,目前国家从上到下,已经形成了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和重视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但仍存在多部门管理无法形成合力的问题。

“地方政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部门较多,比如科技局、工信局、教育局、组织部、科协等部门,都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存在为转化而转化、为完成任务而转化的倾向,但没有一个真正按照地方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整体制定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方案。”戴彩丽建议各地要明确成果转化的牵头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牵头部门总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形成合力,摸清自身需求,编制地方成果转化总体需求方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其次,戴彩丽建议山东省有关部门需把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标准,提升中介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做为重要抓手,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制定和推广的支持力度,遴选支持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专业的市场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另外,省教育厅与人力社会保障厅还需联合加快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及职称晋升体系,构建起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型人才队伍,支撑科技成果转化。”

戴彩丽指出,企业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企业提出的技术问题往往具有普遍的代表性和迫切性。“但现在面临企业找不到有效益的转化技术、科技工作者抱怨成果转化不出去的困境,其根因在于两者需求错位,科技工作者的研究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为此,山东省政协委员戴彩丽建议山东省有关部门构建企业主导,改进目前产学研合作应用项目的扶持方式,由问题导向转向需求导向。“首先由企业提出需求,然后进行分类申请管理。应用基础类研究项目,高校科研院所牵头,企业参与合作研究;技术开发类项目,企业牵头,高校科研院所参与合作研究,从而真正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真正解决企业需求不精准、成果不成熟,转移转化不足的难题。”

信网记者 顾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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