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7日讯 信网获悉,由于青岛爱瑞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查发布特殊商品和服务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根据该规定,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罚。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显示,青岛爱瑞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28日。经营范围包括: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进出口;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家用电器销售。
2020年11月27日,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青岛爱瑞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涉嫌在网站上对外发布虚假广告。
信网通过《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以及第五十八条了解到: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根据以上法规,2021年2月1日,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爱瑞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10800元的行政处罚。
为核实该案件,信网与青岛爱瑞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负责人称事件已经处理完毕,相关罚款已经缴纳。信网记者 王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