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5日讯 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岛华睿弘光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违规排放废水被处罚。
据了解,青岛华睿弘光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应急水池废水利用尼龙软管排放至厂区南墙内侧雨水管网中,最终进入排水沟。排放一般工业废水,正常生产时不通过处理设施利用其他方式直接排放,总磷超标1133倍,水日排放量15吨,排放至Ⅴ类水体,两年内受到处罚1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和《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水污染防治类序号8的规定,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对青岛华睿弘光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以752500元罚款。
截至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前,青岛华睿弘光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