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10日讯 日前,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示了2020年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青岛市80家单位入围。此次公示,是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山东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公示工作的通知》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在经营者自愿参与、消费者评价体验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经省市区有关部门逐级审核,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以褒扬其前期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所做的工作,并接受社会公示监督。如发现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情形,可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场监管管理局)反映,对经核实的撤销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公示资格并实时公示。
2018年来,青岛市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在青岛”创建活动,围绕日用消费品、食品、交通、教育培训等12大重点消费领域,大力倡导“诚信经营、货真价实、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的基本要求。实施“十千万”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程,进一步压实市场主体消费维权责任,打造了十条放心消费示范街,创建各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600余家,14000余家单位积极参与放心消费承诺、践诺,消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中消协开展的全国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青岛排名不断攀升,由2017年的50个城市中排名第十五位跃升至2019年100个城市中的第三位。通讯员 胡泉 信网记者 赵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