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8日讯 1月25日凌晨1点左右,青岛市南交警大队在对鲁BOV3**号专车司机王某某例行检查时,闻到车内及其口中有浓重的酒精气味,随即对王某某进行检测,发现王某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过医院抽血检验后,王某某体内乙醇含量为87.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来源:青岛交警市南大队
当晚,市南交警大队香港西路中队交警在香港西路与延安三路路口设点夜查,发现一辆鲁BOV3**号黑色轿车沿香港西路西向东方向驶入夜查点,当交警要求驾驶员摇下车窗进行检查时,突然闻到一股浓烈的酒精气味,并且在与驾驶员交谈过程中,发现驾驶员的口中也有酒味,为了确保安全,交警立即要求驾驶员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通过酒精检测仪检测后,交警发现驾驶员王某某体内乙醇含量为9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但是当交警询问其是否饮酒时,面对铁铮铮的检测数据,王某某依旧不承认自己在驾车之前有过饮酒行为,并表示自己是一名专车司机,不会存在饮酒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交警的一再追问下,王某某承认,24日晚上与朋友聚餐时,喝了半斤白酒,但是喝完之后自己就睡觉了,一直到晚上12点左右,认为自己意识清醒并且感觉时间已晚不会有交警查车才侥幸开车接单。
随即王某某被带至海军九七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检测结果为体内乙醇含量为87.4mg/100ml,因王某某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处吊销驾驶证10年的处罚,同时移交检察院接受下一步的处理。由于王某某的一时疏忽,导致现在后悔莫及,市南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朋友,新春佳节来临,走亲访友聚会增多,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牢记安全弦,切记酒后驾车,欢乐度春节。通讯员 白亮 殷蕾 信网记者 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