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8日讯 平度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月7日发布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严密防线,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举报奖励范围
(一)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抵返我市人员,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本人及亲属未主动到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相关信息的;未按照要求实施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防控措施的行为。
(二)向消费者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未实行进口冷链食品专柜销售、专人销售,与其他食品混存混卖,未在销售柜台显著位置张贴“山东冷链”电子追溯码或电子追溯码与实际所售商品的品种、批次不一致的,其他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药店未按要求对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上报的行为。
(四)封闭管理的农贸市场未在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测点,未安排专人负责健康码查验、体温监测的,未阻止未佩戴口罩的顾客进入的行为。
(五)未设置发热哨点诊室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等基层医疗机构违规接诊发热病人的。
(六)大型商场、超市未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未安排专人负责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的,未阻止未佩戴口罩的顾客进入的行为。
(七)酒店宾馆、民宿客栈等住宿场所违规私自接纳、容纳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住宿、居留,对入住旅客不实名登记、不进行测温、查验“健康码”,刻意隐瞒不报或不主动报告的行为。
举报方式
微信举报:扫描二维码,按提示操作举报。
举报咨询电话:89639383。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信息等情况,并采用照片等形式提供举报线索,线索包括被举报行为发生地、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具体情形、被举报对象的基本信息等。
奖励标准及兑现办法
(一)举报事项属于平度市疫情防控举报奖励范围的;举报的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平度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的情况事先未被行业主管部门或镇(街道)掌控;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
(二)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同一案件进行奖励,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奖金分配比例;对同一案件的举报奖励不得重复发放。
(三)每条给予100元的奖励,特别重大关键信息视情况增加奖励金额。奖金兑付事宜由妨害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所属镇(街道、园区)负责,原则上每月15日(非工作日顺延),由举报人持兑现券支取或提供账号方式支取。
附则
(一)疫情的风险等级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即时发布的官网信息为准。
(二)受理机构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等方面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未尽事宜由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结束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