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20日讯 市民赵先生2018年8月份通过山东汇鲁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汇鲁房产中介”)出租了一套房屋,租赁期为3年。可在今年1月底,该公司突然联系到赵先生,表示想让其降低租金价格,否则将不再支付剩余租金,而赵先生却对该做法并不认同。信网联系到山东汇鲁房产中介,负责人告诉信网因张先生出租的房屋地角太偏,导致公司出租该房屋时一直处于赔钱状态。
百通馨苑小区位于李沧区金水路805号,市民赵先生在该小区有一套房屋,2018年8月份通过山东汇鲁房产中介进行出租,每月租金为2500元,租赁期限为3年。本来房子出租的好好的,就在今年1月底,山东汇鲁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突然联系到赵先生称,因市场价格的波动,希望他能降低租金价格,否则公司将不再支付剩余的租金。
工作人员的说法引起了赵先生的不满,“这房子已经通过他们租了两年多了,我们也有租赁合同,凭啥他们说降价就得降啊,不降价还要停止给我支付租金,这不就是强制我降价吗?”
对此,信网联系到山东汇鲁房产中介,工作人员表示,因公司出租赵先生的房屋属于赔钱状态,所以才跟他协商希望能降低房租。“因为百通馨苑那边的房子地角比较偏,我们每月支付给房东的租金就得2500元,对外租也就3000多一点,再加上公司的运营成本等等,每个月还得往里赔几十块钱。”
该工作人员告诉信网,此前已经与赵先生进行了协商,公司方也表示如果不能降价出租,公司可以将房子退还给赵先生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赵先生却仍表示希望中介履行合同,继续支付房租直到合同到期。“因为我们跟房东没有协商一致,所以现在只能继续给房东支付租金。公司一般都是是14号支付房租,这个月因为春节假期原因财务没上班,等到上班后就会将房租打给赵先生。”信网记者 陆彦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