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20日讯 新年伊始,万事可期。春节假期后第一个工作周,即墨法院全体干警收心归位,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全身心投入到新一年的审执工作中。
大信法庭(金融庭)2天开庭审理8起案件
2月18日、19日两天,大信法庭(金融庭)开庭审理8起金融类案件,判决5起,调解成功2起,案件标的额共计231万元。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于某、荆某等五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于某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被告于某向原告借款295700元,荆某等四被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被告于某未按时偿还借款本息,构成违约,尚欠本息31万余元。
( 来源:即墨法院)
经查明,被告于某经营的小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短时无力还清借款。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2月19日上午,大信法庭(金融庭)宋金修庭长力促调解,动员原告给予被告一定宽限期,化解了双方的纠纷。
华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
2018年至2020年期间,曹某某雇佣邹某某在即墨区从事建筑劳务,因工程款拨付不及时,曹某某一直拖欠邹某某三年的劳务费。邹某某将曹某某诉至即墨法院,请求依法判令曹某某向其支付劳务费11万余元。
( 来源:即墨法院)
2月19日上午,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华山法庭衣泽远庭长了解到被告曹某某确因资金紧张,没有能力支付原告的劳务费,但被告曹某某的工程款会在一年内分批拨付到账,遂动员原告给予被告一定宽限期,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曹某某在一年时间内分三次付清拖欠邹某某的劳务费。
通讯员宫成群信网记者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