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19日讯 近日,信网了解到,因生产的聚磷三铵肥料产品中总氮项目不合格,青岛宝丰肥业有限公司被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信网联系到该公司,公司负责人表示,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搅拌不充分所致,负责人称已经对该问题进行整改,罚款也已缴清。
根据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告知函,青岛宝丰肥业有限公司名称为聚磷三铵的产品,经山东三方联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总养分、总氮项目不合格,不符合GB/T21633-2008《掺混肥料》标准要求。青岛宝丰肥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肥料案。该案于2021年1月5日立案。
经调查,当事人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肥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给予处罚。
鉴于该公司已改正违法行为,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于2021年1月28日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处货值金额1.1倍罚款人民币374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12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4052元。
信网联系到该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表示,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搅拌不充分所致,目前已经对该问题进行整改,罚款也已缴清。信网记者 杨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