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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能效不符合要求 青岛新星家用电器被罚

时间:2021-02-24

信网2月22日讯 近日,信网了解到,因产品标准耗电量、综合耗电量、标准能效指数和综合能效指数不符合标准要求,能效等级不合格,青岛新星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被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信网联系到该公司,但工作人员直接挂断了电话。

根据《关于加强2020年认证执法工作的通知》,2020年11月6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新星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按照要求对型号为BCD-55的电冰箱,标注的能效等级为2级的产品进行抽样。经江苏威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该产品标准耗电量、综合耗电量、标准能效指数和综合能效指数不符合标准要求,能效等级不合格。该公司应该对其标注的能源效率标识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涉嫌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

该案于2020年12月7日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伪造、冒用能源效率标识或者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应给予处罚。最终,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2月2依法对其作出处罚:罚款5万元。信网联系到该公司,但工作人员直接挂断了电话。信网记者 杨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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