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26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岛诚坤精酿啤酒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便擅自开工建设,被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进行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法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对此,2021年2月3日,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对其处26803元罚款。
针对此事,青岛诚坤精酿啤酒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此处罚已经处理完毕。信网记者丛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