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26日讯 近日,信网获悉,由于青岛恒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条例,根据该规定,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对其进行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显示,青岛恒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7日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受托代理房地产销售等。
据悉,2021年2月1日,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相关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青岛恒嘉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市北区蚌埠路以北、宁乡路以西的“市北区蚌埠路以北、宁乡路以西项目”进行临时出口建设,在未办理挖掘道路许可手续的情况下,便擅自挖掘蚌埠路人行道。
信网通过《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了解到,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以上规定,2021年2月25日,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对青岛恒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核实该案件,信网致电了青岛恒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官网电话,对方否认为该公司员工。随后,信网又拨打了其他联系方式,工作人员表示,对该事件并不了解。信网记者 王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