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2月26日讯 近日,信网获悉,由于青岛瑞雅中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瑞雅中颐餐饮”)在未取得网络经营资格的情况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根据该规定,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根据全国企业信息信息系统显示,青岛瑞雅中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26日。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经营); 餐饮、茶馆、咖啡馆服务; 住宿;洗衣服务;卷烟、雪茄烟、酒类、饮料零售;游泳服务;健身服务。
2020年6月30日,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6月份网络订餐食品安全违法违规信息线下核查的通知》,在对青岛瑞雅中颐餐饮进行金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网络经营资格的情况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
信网通过《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了解到,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根据以上条例,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核实该案件,信网与青岛瑞雅中颐餐饮取得了联系,相关负责人称罚款早已缴纳,事件已处理完毕。信网记者 王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