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山东新闻

速冻食品加工项目未审批就投产 青岛涵岛食品有限公司被罚

时间:2021-03-03

信网3月3日讯 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发布青岛涵岛食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1月19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执法人员对青岛涵岛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速冻食品加工项目未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擅自投入生产,生产工艺为:面粉—发面(蔬菜清洗—粉碎—搅拌)—包制—冷冻—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清洗废水,配套安装有污染防治设施。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设项目管理类)序号8.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对青岛涵岛食品有限公司处以550000元罚款。截至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前,青岛涵岛食品有限公司未履行。

  • 上一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山东省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情况跟踪审计全面启动
  • 下一篇:山东将做好“推”和“促”的文章 推动黄金政策发挥最佳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