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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事故承担责任 李沧区中心医院被警告

时间:2021-03-05

信网3月5日讯近日,信网获悉,青岛市李沧区中心医院发生一起医疗事故,医院及有关医务人员需要对此前发生的医疗事故承担责任,被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了警告处罚。

据悉,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1年2月19日对李沧区中心医院下达了处罚决定,进行了警告处罚,处罚事项为: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有关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罚。

据天眼查显示,李沧区中心医院的宗旨: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业务范围:内科诊疗与护理,外科诊疗与护理,妇产科诊疗与护理,骨科诊疗与护理,神经内科诊疗与护理,小儿科诊疗与护理,中医科诊疗,眼科诊疗等。

对于此事,信网联系到了李沧区中心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称,此事原因系在2012年左右,医院旁边一木材厂发生了生产事故,患者的手掌被打穿,遂来到李沧区中心医院做清创缝合手术,而该患者于2019年底,突然找到医院称当年的手术清创未清除干净。

该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介入,最终被进行了警告处罚,医院的执业证被扣3分。

信网记者 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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